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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洪洞县洪都村镇银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成果获市督导组认可
2017-08-09【大号字】 【中号字】 【小号字】 【打印】 【关闭】
8月8日上午,市文明创建第四督导检查组莅临洪洞洪都村镇银行督导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通过实地检查、查阅资料、工作座谈等形式,深入了解该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成效,并给与了充分肯定。
市督导组一行在行长王根安、副行长梁磊的陪同下,先后来到职工餐厅、道德讲堂、阅览室等地,实地感受该行文明创建宣传氛围。
随后,市督导组一行在党员活动室查阅了该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资料,并与行长王根安、副行长梁磊就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行深入的交流探讨。
督导组指出,创建文明单位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有效载体,是提高公民素质的重要举措,是不断提升干部群众素质、引导社会风尚的有效途径。她要求,一要高度重视,明确目标任务,激发干部职工的创建热情,进一步增强创建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要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结合企业特点,丰富内容,创新形式,突出特色,确保实效;三要充分发挥文明单位的模范带头作用,不断提升文明创建水平。
- 来源:山西洪洞县洪都村镇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