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军连带担保责任案前后历经数月,终于在今年年初落下帷幕。
2022年6月21日,余干县人民法院就余干村行与被告张某鉴、张某仙、张某辉、张某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做出判决,判决该行胜诉,被告张某鉴偿还本金及利息,被告张某仙、张某辉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被告张某军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本金20万元及利息、费用范围内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后被告张某军就连带担保责任向上饶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2年11月25日上饶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撤销余干县人民法院对于张某军承担保本金20万元及利息、费用范围内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判决。2023年1月9日,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2024年1月17日,江西省高院就余干村行与被告张某军连带责任保证案做出裁判,决定撤销中院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张某军承担保本金20万元及利息、费用范围内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此次胜诉意义重大,这代表着未来在双方确定的债权期限内,该行主发起行统一下发的普通型保证函也将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且该效力将不随借款人融资金额的变化而失去连带担保责任。
余干村行的成功维权不仅是该行迎来的一次胜利,也是对江西恒通系的一次重要鼓舞,更是对主发起行设立的其他村行的支持和鼓励。首先,张某军作为公职人员,我行可收回他承担的连带担保本金;其次,这是对我们江西片区7家恒通系村行就保证函使用的认可,为小额信用类贷款追加担保提供了法律保障;最后,此判决也为江西恒通系2024年度增户扩面工作夯实了基础,并为后续债务违约情况增加处置增添了有效抓手。
下一步,在主发起行正确有效领导下,该行坚定不移的加大不良清收力度,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该行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