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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就《征信投诉办理规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 为适应我国征信市场发展和业务实践,更好地保障信息主体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修订了《征信投诉办理规程》,形成《征信投诉办理规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

    《征信投诉办理规程(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表示,本次修订遵循依法合规、便民快捷、高效履职的基本原则,在现行《规程》框架基础上,结合征信投诉形势发展变化和投诉办理业务实践,针对信息主体关心的焦点问题和基层央行征信管理部门反映较多的难点问题,系统梳理并优化征信投诉办理工作流程,规范投诉办理行为。

    具体而言,包括全面提高征信投诉便利性和办理规范性。一是增加信息主体投诉便利性。如清楚界定投诉对象、公开征信投诉渠道、明确投诉材料清单和投诉方式、简化身份核验要求等。二是统一投诉受理标准,规范投诉办理。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投诉必须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投诉强化告知义务,同时新增了材料审查、投诉暂停、投诉终止、合并办理等条款,规范统一了答复及告知文书。

    与现行法律法规等保持衔接,统一投诉受理权与管辖权。借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度,明确征信投诉由被投诉人注册地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管辖,投诉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投诉。

    强化制度设计,引导信息主体正确维权。一是对超出《征信业管理条例》范围和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履职范围的无效投诉,及时告知投诉人正确维权方式或维权渠道,节约维权成本。二是约束恶意投诉行为。要求投诉人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终止投诉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