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尚福林在2016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月11日)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
尚福林在2016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6年1月11日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城市工作、农村工作、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全国银行业改革发展和监管工作,分析研判当前经济金融形势,研究部署2016年重点任务。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工作回顾
(一)2015年工作情况
一年来,全国银行业系统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稳中求进为工作总基调,以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为重点,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认真落实2015年全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具体安排,在认识、适应和引领新常态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在服务实体经济、守住风险底线、深化改革开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概括讲主要有五个方面。
第一,有效支持了实体经济提质增效。一年来,银行业系统着力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更加注重调整结构,为实体经济稳增长、调结构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年新增信贷资金11.2万亿元、理财资金8.5万亿元、债券投资6.1万亿元、信托资金2.3万亿元,通过资产证券化、不良贷款处置盘活存量贷款1万多亿元,并将新增和盘活的存量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 “三大战略”等重点领域、大工程和小微、“三农”等薄弱环节。支持中资银行通过新设网点、兼并收购等方式,完善境外布局,大力支持中国制造、中国装各、中国企业“走出去”;积极探索逆月期监管措施,将“存贷比”由监管指标改为监测指标;支持设立专项建设基金和铁路发展基金,合理降低国家相关基金投资业务风险权重;继续按照“规则不变、弹性掌握”的思路,缓释集中度问题对铁路等领域贷款的约束;对棚户区改造软贷款收回再贷采取差异化监管政策;对因难企业出台“一企一策”指导意见,避免简单不恰当地压贷、抽贷、断贷;及时调整小微企业贷款考核目标,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截至2015年末,基础设施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同比分别增长9.4%、8.8%、58.8%。报请国务院制定普惠金融发展规划,健全普惠金融发展总体政策框架,加强对薄弱领域金融服务的配套政策支持,小微企业贷款实现“三个不低于”目标。通过减费让利降低社会融资成本,21家全国性银行收费项目大幅减少,使非金融企业及其他部门贷款加权平均利率总体上下降了1.07个百分点。
第二,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通过开展压力测试等方式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坚持“透明、隔离、可控”原则强化跨行业跨市场风险防范,按“一行(司)一策”原则建立风险处置预案,依法合规推进存量债务置换和后续融资,开展批量化、市场化处置不良资产,顶隹经济下行、企业效益下滑、资本市场下挫等多重压力,银行业实现了总体风险可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产能过剩等行业贷款风险持续化解。河北蠡县农信社等重点机构风险得到处置,影子银行风险得到遏制,市场风险得到管控,在资本市场异常波动时,及时出台了相关措施,配合有关部门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发展,避免了市场风险交互传染。及时修订出台流动性风险管理等制度办法,推动加强主动负债管理和流动性信患披露,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能力有所提升。2015年末,银行业定期存款占比约为6成,同比上升1个百分点,存款稳定性得到改善;商业银行流动性比例47.1%,同比上升0.94个百分点。全面开展“两个加强、两个遏制”等专项检查,对1295家违规银行业金融机构处以罚款6.01亿元,操作风险得到进一步控制。与此同时,银行业资本数量和质量均持续提升,商业银行全年新增资本约1.8万亿元,其中超过9成为核心一级资本,资本充足率约为13.3%,较去年同期上升约0.1个百分点,风险抵御能力得到增强。此外,我们还持续加强社会金融风险防范,报请国务院出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意见,牵头开展全国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专项整治活动,全年直接督导处置非法集资案件135起。
第三,深化改革开放增添了市场活力。竖持方案先行、试点引领、总结经验、逐步推广的基本思路,不断激发银行业改革开放的活力和动力。报请国务院出台了民营银行、融资担保和金融租赁等行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已基本进入常态化。截至目前,已开业5家民营银行、7家民营金融租赁公司、33家民营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和2家民营消费金融公司。报经国务院同意将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和消费金融公司试点推广至全国。积极推动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和交通银行深化改革方案落地实施,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完成约5700亿元资本补充,邮储银行深化股份制改革取得阶段性进展,4家中小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港成功上市。积极推动对外开放,修订出台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放宽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经营人民币业务等条件;明确在广东、天津、福建自贸区及上海自贸区扩展区域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银行业监管政策。
第四,推动依法监管提高了监管有效性。着力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内部挖潜,缓解监管资源不足与监管任务加重的突出矛盾,取得了积极进展。按照上级部门批准的方案,实施银监会机关内部监管架构调整,突出简政放权和依法监管,并相应完善监管规程、优化运转流程,有效改善了监管服务;制定并公开银监会及机关各部门的权力清单、贵任清单、约束清单,提升监管透明度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制定银监会党委落实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定的指导意见,启动商业银行法和银监法的全面修改,起草信托公司条例,修订涵盖全部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准入事项的五部行政许可规章和操作细则,制定完善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行政处罚等15项监管工作制度规范,制定银监会2015—2020年审慎规制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规则,全面梳理审慎监管要求和制度规则,强化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监督功能,持续提升依法监管水平。遵循“服务实体经济、严密防范风险、依法合规监管”三个基本导向,突出“严查政策执行、严查风险隐患、严查违规经营和违法犯罪”三类检查重点,严守“定项目要淮、查问题要实、抓规矩要严”三条工作标准,不断提高现场检查的针对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第五,深入开展系统党建工作成效明显。始终坚持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扛在肩上,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推动银行业改革发展和监管工作的思想优势、制度优势和组织优势。纽织全系统党员干部认真投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讲党性守党规严党纪”主题教育活动,着力形成积极向上、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面开展信访案件大起底,抽查信访件和案件800余件,查处违反八项规定违纪问题15起、39人次,保持对违纪违规案件查防高压态势,进一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制定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等11个制度办法,严格选人用人制度。举办党委中心组学习13次,专题培训班35期、培训3488人次,深入全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理论武装。把积极配合中央巡视组开展专项巡视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第一时间成立巡视工作配合领导小组,召开巡视工作动员大会,按巡视组要求提供材料和协调安排个别谈话,对巡视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全面整改,切实提高党建水平。
(二)“十二五”银行业改革、发展与监管回顾
“十二五”期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紧紧围绕“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和宏观调控政策,重点推动银行业构建“五大体系”已经初见成效。一是银行业机构体系日趋完善。目前,银行业机构种类已达20余种,法人机构绍4393家,银行业境内机构网点达22万个,初步形成了以政策性银行、国有控股大型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主体,中资城乡中小银行和外资银行为两翼,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信托公司为补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体系,110家中资银行进入全球千家大型银行序列。二是银行业服务体系日益健全。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基本普及,满足高中低端各类客户个性化特色化金融需求的产品服务体系越发完善,下沉服务、综合服务、移动服务相互配合的服务方式不断丰富,以物理网点为基本支撑、以互联网信息技术为重要依托的服务网络基本实现城乡全覆盖,金融服务的便捷性、及时性和可获得性大为提离。三是银行业市场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在严控风险的前提下,积极发展债券投资、银行理财、信托计划、资产证券化和金融衍生业务,逐步扩展结算、承销、代理、咨询等中间业务市场空间,加快建设产品登记、资产流转、互助保障和行业自律等配套支持机制和系统,银行业参与货币市场、信贷市场和苴接融资的深度和广度明显提高。四是银行业经营管理体系不断优化。“三会一层”合理分工、有效制衡的运行机制持续健全,事业部制、专营部门制、子公司制改革取得明显进展,涵盖表内外、境内外、本外币和母子公司的并表全面风险管理不断加强,银行业公司治理、业务治理、风险治理机制基本建立。五是银行业监管体系建设进展明显。探索逆月期资本和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新方法,宏观审慎与微观审慎监管相结合的政策架构渐趋成型;开发运用非现场监管指标监测系统和现场检查分析系统(EAST系统),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和市场准入有机配合的监管方式更加有效,逐步建立既与国际接轨又符合我国国情的银行业资本管理体系和监管工具箱。特别是,这些年来一直坚持政治与业务两手抓、党建与监管两手硬,锻炼出了一支敬业心强、专业化程度高、作风过硬的监管千部队伍,为监管有效性持续提高提供重要保障。
截至2015年末,银行业资产总额194.2万亿元,比2010年末增长1.1倍;各项贷款余额98.1万亿元,比2010年末增长95%;商业银行资本净额13.1万亿元,比2010年末增长1.6倍。“十二五”时期银行业累计实现净利润8.4万亿元,上缴所得税2.5万亿元,均为“十一五”时期的3倍。“十二五”时期,国内经济金融持续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在如此困难复杂的局面下,银行业能够取得上述成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全体员工共同努力和各地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银监会党委向大家表示哀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三)存在的问题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与党中央、国务院的新要求相比,与经济新常态下经济社会的新需求相比,与新时期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银行业改革、发展和监管工作还存在不小的差距。突出表现为:银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效率仍然有待提高,资金向实体经济传导不畅问题依然存在,对“融资难、融资贵”的反映仍较为突出;银行业潜在风险隐患仍然不容忽视,历史积累的风险问题逐渐显现,不良贷款反弹趋势更加明显,风险的复杂性、隐蔽性、传染性和突发性进一步上升;不规范收费、误导甚至违规销售、代售“飞单”等问题仍然没有完全解决好;银行业自身转型发展仍然处在探索之中,粗放经营、同质化竞争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可持续发展面临挑战。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年乃“十三五”时期下的大力气加以解决。
二、深入分析当前银行业面临的形势与发展问题
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辟分析了我国宏观经济形势,全面部署了新常态下的2016年经济工作任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认识、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必然要求。我们必须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和新战略的精髓要义,分析银行业面临的发展机遇和挑战,找准银行业工作的方向、重点和着力点。既要深刻认识到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等五大发展理念给银行业健康发展带来的历史机遇,也要认识新旧动能转换、新旧模式转型、新旧路径接续可能发生的发展阵痛;既要深刻认识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等五大政策实施,给银行业持续发展带来的重要支持,也要深刻认识到五大政策配套实施带来的操作影响;既要深刻认识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给银行业良性发展带来的长期利好,也要深刻认识到具体落实带来的短期风险,尤其是“僵尸企业”退出需要银行妥善处置,将直接考验银行的风险管理能力、经营管理能力、稳定盈利能力、资本补充能力。只有认真研究,认识到位,才能未雨绸缪,从容应对。所以,我们必须认其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政策精神,切实解决好对当前肜势“怎么看”,对新常态下银行业工作“怎么干”的问题。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来,我们银行业系统至少要认真研究思考以下几个问题。
(一)认真研究银行业改革发展的方向和目标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体经济是我国经济实力的根基、财富创造的来源,各项政策特别是金融政策必须以发展实体经济为出发点和落脚。这就要求银行业的改革发展必须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必须以提升实体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为工作中心。近年来,无论是国民经济中的传统薄弱环节,还是作为经济转型发展引擎的科技创新产业,其一些合理的融资需求仍然没有得到应有的满足,广大农村地区的金融资源可获得性仍然较低,小微、“三农”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然没得到有效解决,处于种子期、初创期的科创企业资金仍然供应不畅。
这些问题的存在,深刻地说明银行业还不适应我国经济建设的需要,还不适应经济新常态的要求,需要我们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做好银行业改革发展的顶层设计。从经济金融协调发展的规律来看,衡量银行业改革发展成功与否,重点是看银行业发展与实体经济发展之间的相关性、匹配度和支持力,具体可以从三方面来衡量。一是银行业的各类可用资金是否直接高效进入了实体经济?也就是说,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能够简单、透明、高效地为各类资金需求者配置资金资源,在资本约束和风险承受范围内,尽其所能、精准投放。银行本身就是金融中介服务机构,所以贷款投放没有理由再去更多地拐弯、绕道,搞不必要的自我循环,要去通道、去链条,优化流程、简化手续、压缩时间。要坚持严格贷款审批程序,加强风险防控,但不能搞成企业的“融资难”。二是社会融资成本,特别是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是否降低,是否在企业应承受的合理范围之内?也就是说,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不同的企业规模或企业成长的不同阶段向企业提供不同的融资工具,在遵循商业可持续的原则下真正形成一种共荣共生、共建共存的良性银企关系。要加强贷款定价管理,提高风险管理技术,不能把必要的风险定价和合理收费,搞成企业的“融资贵”。三是机构网点和金融服务是否覆盖薄弱环节和贫困地区?也就是说,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努力改善对小微、“三农、科创企业、偏远乡镇、农村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等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成功的银行业改革发展,应能够通过网点布局和服务改进,补足短板,提升全社会金融资源供给的均等性、公平性和可获得性,使享受金融服务难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围绕上述方向和目标,银行业系统要认真研究、科学设计,拿出切实可行的指导意见,加快建设符合实体经济需求的银行业金融服务体系。
(二)认真研究银行业转型升级的路径模式问题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引领和适应新常态,必须以发展理念转变引领发展方式转变,以发展方式的转变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从银行业来看,拼规模、垒大户的做法还比较普遍,占地盘、扩网点的冲动仍然存在,这种规模至上的同质化经营摸式,使得银行业盈利能力仍然高度依赖于经济增长带来的规模扩张。这几年,随着经济增速下降,银行业利润增速下降和不良贷款上升趋势明显。这深刻表明,“速度情结”再也难以为继,经营困难、风险加大使得银行业转型压力日益凸显。
当前,要加快研究制定推动银行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摆脱外部依赖和“速度情结”,认真研究探索发展路径和模式问题。一是要围绕如何实现长期平稳健康发展来思考探索。纵观近百年的全球银行发展史,真正的“好银行”,并不是在某个时点扩张迅速、资产规摸急剧膨胀的银行,雨是能够经历多次经济金融周期考验,长盛不衰、行稳致远的“百年老店”。从这一规律出发,当前我国银行业转型发展的重点是,尽快扭转过于注重规模扩张而相对忽视风险调整的业绩考核体系,加快完善成本管理、资本分配、资金定价和风险处置机制,提升逆周期经营管理水平,逐步降低盈利能力对经济月期的依赖,确保在经济下行压力下,不会发生不可控制、不可化解的风险,有效防止风险外溢。二是要围绕打造差异化、特色化的业务模式来思考探索。当前,我国企业从银行业金融机构多头贷款、过度授信问题较为突出,据统计,全国有10家以上法人银行同时授信的企业就超过6200家。各家银行如何结合自身的功能定位和禀赋条件,打造自己的核心金融产品、培育自已的核心客户群,应该是转型发展的重要问题。三是设计健康良好的经营管理指标。要重点关注反映盈利能力和风险抵御能力的各项经营指标。银行业在转型发展的过程中,要以行稳致远为目标,把银行业发展放在经济发展全局来考虑,把年度指标放在今后3至5年来考虑,把银行业当前面临的压力放在立足内部挖潜来考虑。优先关注不良贷款拨各覆盖率、资本充足率尤其是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等风险抵御能力指标的变化情况,一旦该类指标跌出合理区间,就要采取注资、重组、调整高管等“外科手术”式办法予以解决,坚决遏制各类风险蔓延为系统性风险的趋势。
(三)认真研究银行业业务创新的本质问题
“十三五”规划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都把创新列为五大发展理念之首,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近年来,我国银行业在财富管理、小微“三农”、金融+互联网、绿色信贷等方面推出了一些新产品、探索了一些新模式,但仍然存在层次不高、结构单一、同质模仿等问题,甚至有的金融创新纯粹是规避监管和隐匿风险。究其原因,还是对金融创新的本质理解不深、把握不准。金融创新一是要有利于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二是要有利于降低金融风险;三是要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违反这三条标准的创新,就可能会舍本逐未,作茧自缚,既不能为实体经济创造价值,也不会增强银行发展动力,甚至有可能增加风险。
我国银行业要在利率市场化加速推进、社会融资日益多元化的市场竞争中赢得优势,就要更加坚持创新的本质,注重创新的质效。一是要真正提升研发能力。金融创新必须有过硬的研发能力做支撑,需要有熟悉现代国际金融市场运作、熟悉金融工程技术运用、熟悉互联网技术的专业人才,这是金融创新摆脱低水平、低层次复制怪圈的关键。也唯有如此,银行业金融机构才能真正开发出具各核心竞争能力、体现自主创新能力、针对专门客户群体的高端拳头金融产品。二是要有效降低风险。对创新产品,要建立合理的风险定价模型,对创新可能存在的基础资产质量风险、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进行全面评估,对压力测试、风险对冲等风险防控方式要有各无患,对交易限额、交易止损等风险控制底线要做到心中有数。三是要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金融创新要确保风险创造主体和承担主体的一致性,严禁向金融消费者转嫁风险、藏匿风险、延滞风险,坚持透明、简单和规范的原则,加强信息披露和投资者教育,强化投诉处理和录音录像等保护措施。
(四)认真研究银行业风险管控技术的问题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作为经济结构性改革五大任务之一。当前,随着制造业去产能、房地产去库存、实体经济去杠杆持续推进,银行业信用风险明显增大。与此同时,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跨行业跨市场风险、社会金融输入性风险也在持续加大。
日益严峻复杂的风险形势凸显银行业管控风险的能力仍然不足,也对银行业监管工作提出了挑战。如何加强金融风险管控,缓释存量风险,严控增量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是我国银行业要严肃对待、共同研究的重大问题。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监管职能部门要尽快研究出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守住风险底线的指导意见。一是要认真研究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问题。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结合自身实际,加快研究完善覆盖全流程、全业务、全产品、全环节的风险管控机制,落实全面风险管控主体责任,消除风险管理空白点,努力把风险控制在未发或初发状态。二是要认真研究风险识别化解问题。要善于从风险的本质出发,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健全风险识别、监测、计量和控制机制,综合利用压力测试、重要风险客户名单制管理、风险项回台账等方式,加强风险的持续监测、实时控制和动态管理,实现风险的早发现、早报告、早干预和早处置。三是要认真研究风险吸收能力问题。要借鉴危机后国际监管组织要求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提高附加资本和总损失吸收能力(TLAC)的做法,持续提升风险损失吸收能力;利用拨各资源仍然较为充分的时机,进一步发挥拨各覆盖率逆周期调节作用,扩大资本补充渠道,加大不良贷款核销力度,提升市场化处置不良资产能力,持续增强风险消化和风险吸收能力。
(五)认真研究银行业稳健运行的治理保障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间接融资为主的社会融资结构下,银行业金融机构一直是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传导工具和重要践行力量,为我国经济保持持续高速增长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客观地说,这些年,我们银行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金融的政策方针精神,总的情况是好的,同时从审计检查和监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来看,离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还有差距。有的对宏观调控政策的传导落实不够及时,没有将货币政策调整释放出的资金很好地用于小微企业、“三农”等薄弱环节;有的对微观政策理解不深,未能按照国务院关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的精神,切实做好相关工作;有的对产业政策响应不够,对社会政策配合不力,一定程度影响了金融服务经济社会的效果。
银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各项经济金融政策方针。一是要有一个坚强的政治领导核心。发挥党的核心领导作用和建立现代银行制度是有机统一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坚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越是实施市场运营,越要强化党的各级组织建设,要深化、强化和细化党委工作制度,切实发挥党委管战略、谋大局、议大事、把方向的核心领导作用。二是要有一套科学的公司治理机制。畅通党委与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的沟通协调机制,切实遵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冶经济学的重大原则,积极探索有中国特色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机制的合理模式。三是要有一支过硬的千部员工队伍。这些年银行业发生的一些案件表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出问题的干部,不仅业务搞不好,还会对银行造成很大损失。要把 “三严三实”的作风要求与敬业专业的职业操守要求结合起来,把党管干部原则和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结合起来,努力培养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干部队伍。
三、2016年监管工作安排
2016年银行业监管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认真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认真执行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五大政策导向,认真落实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工作任务,着力整合银行资金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降低社会融资成本优化金融服务,着力防范重点风险守住风险底线,着力加强党的建设提高队伍素质,为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社会健康发展贡献金融新动力。
(一)全力以赴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
第一,探索完善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体制机制。要将五大发展理念作为基本指针,贯穿到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发展战略、年度计划和日常经营决策的每一个环节中,落实到银行业激活存量、用好增量的具体措施中,细化到银行业所汇聚的信贷资金、债券投资资金、理财资金和信托资金的每一块钱上去。出台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效率的指导意见,将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的导向传导到银行业各级分支机构,并健全配套性正向激励政策,形成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内生动力,支持符合五大发展理念的产业和行业。将银行体系资金向转型升级的传统产业和企业倾斜,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科技创新创业企业倾斜,大力支持创新发展。聚焦“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的重点项目、重大工程等重点领域,协调配置信贷资源,优化信贷结构,提高发展的协调性。修订出台更加严格的绿色信贷政策指引,建立绿色信贷长效机制,确保信贷资金投向环保、低碳领域,积极探索能效融资、碳排放权融资、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等绿色金融,推动绿色发展理念落地生根。健全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业务管理、风险管理、投资经营决策和贵任追究制度,支持政策性银行、国有控股大型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重点在“一带一路”国家及金砖国家新设机构网点,以金融服务便利化、系统化为重点,支持讲信誉、有实力、守法规的企业 “走出去”,推动深化国际产能合作;支持外资银行在商业可持续前提下合理布局、均衡布点,支持港澳合银行在内地发展,统筹对内对外,支持开放发展。按照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确定的框架,积极发展普惠金融,大力支持 “三农、小微、棚户区改造等薄弱环节,让广大城乡居民在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
第二,大力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服务实体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改善银行服务的重要内容,要把功夫下在“创”、“去”、“补”三个关节点上。一是突出一个“创”字。重点是制定科技创新创业企业投贷联动融资试点指导意见,允许有条件的银行设立子公司从事科技创新创业企业股权投资,用投资收益对冲贷款风险损失,报经国务院批淮后,优选有意愿的创新区进行试点。二是把握一个“去”字。按照分类施策的原则,研究制定银行业落实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的具体政策措施。抓紧出台企业金融债务重组相关规则,增强银行业支持困难企业扭亏、转型、发展、脱困的合力。各银监局要积极向地方政府汇报,协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债务规模较大并有三家以上债权银行的客户成立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委员会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集体研究确定增贷、稳贷、减贷、重组等处置措施,确保各成员银行一致行动,形成合力。对于“僵尸企业”,债权人委员会要制定清晰可行的资产保全计划,稳妥有序推动其重组整合或退出市场,坚决实施去过剩产能,实现市场出清,以充分盘活沉淀在“僵尸企业”和低效领域的信贷资源;对于出现暂时性经营因难的企业,债权人委员会要切实做到“三稳”,即稳定预期、稳定信贷、稳定支持,通过必要的、风险可控的收回再贷、展期续贷、并购重组等方武,最大限度地帮助困难企业实现近期解危、远期解困;对于公司治理良好、产品有市场、发展有前景,但当前投入不足的企业,债权人委员会要通过组建银团贷款或建立联合授信机制等方式予以支持。三是落实一个 “补”字。加大精准挟贫力度,对接挟贫卡单,单列信贷资源、单设挟贫机构、单独考核扶贫绩效。研究完善小微企业贷款尽职兔责指引,总结推广“银税互动”、“银税保互动”、“双基联动”、“网格服务”等新服务模式,将“银税互动”落实到市县级,推动建立政府、银行和担保机构合作机制,力争实现小微企业贷款“三个不低于”目标。扩大林权和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努力实现涉农信贷投放持续增长,切实补足金融服务短板。
第三,支持降低企业成本。要认识到在当前形势下,银行业主动为实体经济让利,实际上也是银行业防范化解自身风险、巩固和拓宽发展基础、实现共赢的重要措施。要继续扩大续贷政策适用主体范围,开展检查督导;进一步加大违规收费清理规范和督查处罚力度,促进银行服务严格规范合理收费,禁止收费质价不符和无服务的乱收费;对必要的收费项目,按照长期综合算大账和互利共赢、共建共享原则,合理稳妥定价,与实体企业共度难关。持续创新融资工具、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方案,积极为企业提供财务顾问服务,推动企业综合采取公开上市、股份增发、股权转让、债券发行等方式,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二)综合排查治理重点风险,严守全融风险底线
第一,综合排查治理各类信用风险。继续强化全口径政府债务管理,做好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工作,防范融资平台贷款风险。在积极支持房地产去库存的前提下,采取差别化信贷政策,加强对房地产信贷压力测试和风险监测,稳妥应对房企信贷风险事件。加大风险预警和管控力度,严防关联企业贷款、担保圈企业贷款、循环担保贷款风险,避免企业资金链断裂引发连锁反应,防止信用风险传染放大。强化综合并表管理,提高集团风险管控能力。严查纯套利性跨境贸易融资业务,严禁融资套利行为。拓宽渠道、创新方式,提升银行业市场化、多元化、综合化处置不良资产的能力。开展不良资产证券化和不良资产收益权转让试点,逐步增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的功效和能力。
第二,综合排查治理流动性风险。完善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持续开展压力测试,完善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行业互助基金,用好信托业保障基金,适时为成员单位提供短期、临时和紧急流动性支持,确保既有效防范流动性风险,又切实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业务结构。继续引导银行业拓宽负债渠道,优化负债结构,提升主动负债能力。
第三,综合排查治理交又金融产品风险。当前形势下,要把防范交又金融产品风险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健全完善跨行业跨市场金融业务的监管制度和手段。要审慎开展金融产品创新,严防金融创新隐匿、转嫁和放太风险。按照“透明、隔离、可控”的原则,加强金融产品管理,使跨行业跨市场资金流动始终能够“看得见、管得了、控得住”。一是实施交易对手管理,健全交易对手资质制度,实行总行统一集中管理的交易对手名单制制度,明确交易对手的杠杆率、透明度、资产质量等资质条件。二是实施交易产品管理,建立产品“负面清单”制度,要求总行对所投资的金融产品实行统一管理、集中审批,明确并公布银行不得投资购买的产品类型目录,禁止银行资金购买非持牌金融机构非公开发行的融资产品。三是实施交易集中度管理9明确风险分散要求。对同一企业发行的金融产品,单家银行购买额不得超过该只产品发行总额的一定比例。四是监督商业银行依法依规开展理财业务,加强银行理财资金对接资管类产品的监管。
第四,综合排查治理金融体系外风险向银行体系输入。出台加强银行与非银行融资中介业务合作管理的制度规定,筑牢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民间融资活动之间的“防火墙”。一是认真配合做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抓紧出台网络借贷中介机构业务管理办法,严防互联网金融风险蔓延。二是严格与非金融机构的融资管理。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授信等融资活动中对包括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在内的各类融资性公司一律按照一般工商企业对待,严格履行贷款“三查”等制度。三是规范同业合作。禁止银行业金融机构将非持牌金融机构列为同业合作交易对手,不得为非持牌金融机构的相关业务提供违规担保。四是严防非法集资风险。发挥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牵头单位作用,推动地方政府和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贵,坚决遏制非法集资蔓延势头。推动各地和有关部门健全常态化的宣传和监测预警机制,针对非法集资的新特点和新表现,及时出手、主动发声,进行有理、有据、有说服力的警示宣传教育,推动相关各方严格管控广告宣传,同时及早介入、打早打小。做好对涉嫌非法集资资金的监测工作,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为非法集资提供任何金融服务,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员工违规参与各类集资活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此外,还要进一步加强银行业信息科技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等的防控力度。
(三)深入推进银行业改革开放
第一,畅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实现民营银行设立常态化,扩大民闾资本进入银行业的渠道和方式。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重组改制。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和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清理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设立办事处、客户中心、服务中心等方式变相开展异地经营。研究完善投资入股地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准入管理,支持地方金融产业集聚发展,防范关联性和地方性金融风险。
第二,深化银行业金融机构改革。积极探索新方式,有效推进高风险机构的风险处置和化解,提高银行业运行的稳健性。推动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稳要推进农村商业银行组建,选择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完成、风险基本化解的省份,开展省联社改革试点,推进省联社管理去行政化和履职规范化,提升服务能力。允许已投资一定数量村镇银行且所设村镇银行经营管理服务良好的商业银行,选择一家条件成熟的村镇银行作为投资管理行,赋予其对所投资村镇银行的经营管理、风险管理、投资管理和并表管理等职能,提升村镇银行批量化组建、集约化经营和专业化服务水平。设立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建立信托产品统一登记制度。推动长城、东方两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完成改制工作。
第三,推动银行治理机制改革。一是继续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扶贫金融事业部、普惠金融事业部。提升国家开发银行住宅金融事业部支持棚户区改造的能力。支持农业银行深化“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提高专业化支农服务水平。二是在有效隔离风险、切实加强集团统一管理的前提下,指导条件成熟的银行对信用卡、理财、私人银行、直销银行、小微企业信贷等业务板块进行牌照管理和子公司改革试点。三是拓展业务范围。支持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扩大延伸产业链金融服务试点。修订汽车贷款管理办法,降低新能源汽车和二手车贷款首付比例;拓展汽车金融公司业务范围,允许汽车金融公司开展购车附加产品融资业务,支持汽车产业可持续发展。
(四)进一步提高监管有效性
第一,强化审慎规制建设。重点做好全面风险管理、押品管理、大额风险暴露、流动性风险、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资本计量和内部审计等规制的研究制定工作,进一步完善境外业务、表外业务等重要业务领域的内部管理和风险防范。健全银团贷款监管规制,鼓励商业银行开展银团贷款。
第二,强化监管能力建设。出台提升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和市场准入质效的监管工作意见。加强现场检查分析系统(EAST系统)的应用推广工作,完成好年度现场检查计划,提高现场检查专业化水平和质效。加强大数据发展与应用,完善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和监管指标体系。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强对派出机构市场准入工作的再监管和后评价,强化权力的制衡约束。按照新机制开展处罚工作,严格执行“双罚”,持续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研究推进派出机构监管组织架构调整,切实优化监管流程,更好地服务机构、服务社会。
第三,积极参与国际监管改革。加强与金融稳定理事会的协调沟通,积极参与巴塞尔委员会相关工作9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和综合性评估,提升我国在国际监管改革及实施领蜮的话语权。深化跨境监管沟通与合作,继续做好四家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恢复处置计划制定工作。做好金融部门评估规划(FSAP)、国际定量测算和巴塞尔委员会监管标准国际一致性评估(RCAP)工作。
第四,强化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出台工作意见,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健全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制度体系和组织体系,落实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修订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强化监管硬约束。建立金融消费纠纷第三方事前调解仲裁机制,畅通投诉受理和处理渠道。推动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改善信访工作秩序,提高信访处理质效。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强化自我约束,落实风险防范第一贵任人的要求,逐步推广投资产品销售录音录像和专区制度,加强销售业务全过程管理,规范代销业务管理,强化产品准入管理和贵任追究。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开展金融消费者宣传教育,强化买者自负的责任意识。
(五)全面加强党建工作
第一,坚持从严治党。要进一步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看齐意识,要经常地、积极主动地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深入开展学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党章党规、做合格共产党员的活动,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宣传教育以及贯彻实施工作为抓手,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全面强化六大纪律,全面落实党委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党委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扎实开展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向深入,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党建水平。
第二,全力做好整改工作。按照中央巡视组提出的要求,以一抓到底的决心和“钉钉子”精神持续深入推进整改,确保完成整改任务。按照“三个见实效”目标,根据会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以及查摆的不严不实问题,持续抓好突出问题整改。
第三,坚决守住纪律底线。出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意见。持续抓好“八项规定”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已,发挥改进作风表率作用。综合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健全案件办理机制和程序,严格落实查审分离。用好用足巡视和审计两柄“利剑”,强化巡视监督。
第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要围绕监管事业长远发展需要选干部、配班子,坚持好中选优,把组织认可度、工作胜任度、群众公认度有机结合起来,及时发现和合理使用各方面优秀人才。要以优化干部成长路径为重点加强培养锻炼工作,坚持必要台阶和递进式的培养锻炼。要注重发挥千部积极性,提振精气神,保持队伍整体稳定。要大力整治违规选人用人,加强干部日常管理,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做好基础工作,不断提高组织人事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更是中国经济转型期的关键之年。做好银行业改革、发展和监管工作,事关我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扎实工作、励精图治、奋发有为,不断开创银行业改革发展和监管事业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