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监办发[2013]232号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
关于改进农民工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宁夏黄河、深圳农村商业银行: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67号)精神,持续改进城镇化过程中进城务工人员(以下简称农民工)金融服务工作,提高农民工金融服务的匹配度和适应性,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完善农民工金融服务信用档案
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开展农民工金融服务取得的工作经验,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支农服务“三大工程”,建立健全与村委会、社区服务中心和用工单位的信息沟通与共享机制,对农民工及其家庭情况进行资信调查,建立农民工信用档案,力争实现农民工信用档案建档全覆盖,健全和完善农民工金融服务基础。要定期开展农民工信用档案维护,充分利用个人品行、收入能力和资信状况等各类“软信息”,推广实施社会公开授信评议,动态调整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有效解决金融机构与农民工间信息不对称问题。
二、创新符合农民工实际需求的服务产品
把信贷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作为完善农民工金融服务的重点,立足农民工贷款需求多样化的趋势,在贷款用途、贷款方式、担保机制、风险管理等方面全方位创新农民工贷款产品。开辟农民工贷款“绿色通道”,开办农民工就业、消费、返乡创业和困难救助等贷款新品种,全面覆盖农民工生产生活需要。灵活运用多种金融工具为农民工提供存款、贷款、汇兑、转账、信用卡、理财、信息咨询等综合金融服务,让农民工同等享受现代金融发展成果。开办针对农民工的财政奖补资金代理业务,方便农民工及其家庭成员存取款。开办农民工代理保险业务,方便农民工在用工单位办理工伤意外险和医疗保险,解决农民工后顾之忧。
三、推广贴近农民工的金融服务方式
着力破解农民工贷款“两头难”问题,鼓励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推广“农民工金融服务中心”做法,设立为农民工提供就近服务的区域外服务点,开展咨询服务,建立资信档案,为农民工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协助。引导农民工务工地金融机构开办农民工金融服务专柜,安排部分信贷资金,开办由用工单位担保的农民工小额贷款,解决因生活急需而暂时无法兑付工资所造成的困难,协力解决农民工贷款难问题。主动选择与信誉度高的劳务中介机构开展业务合作,采取批量化方式集中办理农民工劳务贷款。针对新生代农民工日益增长的培训教育需求,探索针对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和接受培训农民工的贷款管理方法,为农民工提供更多培训教育机会,促进农村就业。
四、落实农民工信贷扶持的各项政策
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开展“阳光信贷”,在保证资金安全前提下,进一步简化贷款手续,缩短审批时间,合理确定期限,为农民工就业创业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信贷服务。对贷款按期还、信用记录好、使用效益高的返乡创业农民工,在贷款利率上给予更多优惠。改革考核机制,建立尽职免责制度和容忍度机制,提高信贷人员发放农民工贷款的积极性。支持和推动有利于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融资担保体系建设,鼓励建立由地方政府主导、民间资本设立的多种所有制形式的融资担保机构,为农民工创业融资提供担保服务。扩大农民工贷款有效抵押物范围,大力推广动产抵押、应收账款质押等新的信贷抵押担保方式,着力解决农民工贷款抵押担保难问题。
五、支持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大力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广“基地+公司+农户”、“订单农业”等多种经营模式,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吸纳更多农村剩余劳动力。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重点支持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品牌效应高、服务能力强、带动农户多、规范管理好、信用记录良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返乡农民工致富奔小康。大力支持农村小企业创业发展,对一些资金需求量大、建设周期较长的地方重点建设项目和农业优势产业给予支持,吸引更多返乡农民工投身当地生产建设。加大针对返乡农民工个人创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只要符合贷款条件,守信用,有市场,金融机构要适当放宽条件,实行利率优惠。为返乡农民工提供相关创业指导和市场信息服务,使他们少走弯路,尽快走上成功创业之路。
六、加强农村地区支付体系建设
加快建立覆盖大多数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现代化支付结算网络,畅通农村资金汇路,增强支付结算系统为农民工服务的功能。不断挖掘和发挥银行卡产品的系列功能,积极推广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使之成为农民工享受现代金融服务的良好载体。加快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综合系统改造,做好受理其他银行卡的各项工作,发展特约商户,改善用卡环境。促进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现代化支付手段在农村地区的推广应用,加大各类金融服务机具布设力度,力争实现行政村金融服务机具的全覆盖,使广大农户足不出户就能及时、方便地办理金融业务。
七、加强针对农民工的金融知识宣传教育
采取多种灵活方式,及时把金融政策、金融业务知识和存款、取款、汇款等基本银行业务的办理流程介绍给农民工,不断提高农民工金融意识和运用现代金融工具、产品的能力。加大理财、股票、基金、国债等金融产品的传授力度。加大自助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新型金融服务方式的宣传。开展金融普法宣传,帮助广大农民工及其家属增强金融安全意识,远离非法集资,切实维护农民工金融权益。
201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