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0年到现在,深圳共设立了10家村镇银行,营业网点49个,员工1302人,覆盖盐田和大鹏新区以外的八大行政区域,脚踏实地,认真践行服务社区、服务小微的初衷。
一、深圳村镇银行发展历程
放宽村镇银行准入的政策出台后,深圳银监局经过认真调查、多方论证,发现深圳地区虽然金融机构门类齐全,网点密集,但关内外金融服务的深度、广度和覆盖面极不均衡,关外工业园区林立、小微企业众多,但金融服务供给却不足,地方政府也非常希望有新型金融机构填补这一空白。基于此,深圳银监局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培育村镇银行发展的工作方案和指导意见,按照审慎、特色、择优的原则,严格准入标准,成熟一家,准入一家,积累经验,逐步推进,经银监会批准,先后设立了6家村镇银行,主要分布在龙岗和宝安两个区域。
之后,深圳城区规划布局调整,陆续成立了新区,这些新区均远离市中心,区内中小规模加工贸易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众多,外来务工人员聚集,经济具有后发优势。但区域内金融机构少,银行网点密度每平方公里不到0.2个,迫切需要银行机构布局设点,加强金融服务。出于健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改善和提升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考虑,2010年7月,市金融办提出增设4家村镇银行的建议。随后,经银监会批准,又先后成立了4家村镇银行,分别设在光明、坪山、龙华和罗湖,有力地填补了这些区域金融服务不足的状况。
从2010年到现在,深圳共设立了10家村镇银行,营业网点49个,员工1302人,覆盖盐田和大鹏新区以外的八大行政区域,深入公明、观澜、平湖、坪山等相对偏远的社区和街道,脚踏实地,认真践行服务社区、服务小微的初衷。
二、专注小微 卓有成效
深圳村镇银行从最初的蹒跚学步到如今的茁壮成长,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资产负债稳步增长,盈利水平逐年提升,服务小微成效显著。截至2016年末,深圳10家村镇银行注册资本34.11亿元,资本充足率17.91%;资产总额315.56亿元,其中各项贷款180.75亿元;各项存款242.45亿元;累计实现净利润14.21亿元;累计上缴地税5.56亿元,有力地支持了区域经济的发展。
深圳村镇银行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小额、分散”的市场定位,探索符合自身实际的特色化发展道路,树立“小而美”的银行品牌,争做社区居民的好伙伴、园区和市场的好帮手、小企业的好盟友,贴近市场,灵活设计产品,建立绿色通道,简化信贷手续,缩短决策流程,落实减费让利,有效满足了小微企业“短、小、频、急”的资金需求。自2010年至2016年,深圳10家村镇银行累计向37556个客户发放小微企业贷款7.66万笔、939亿元。截至2016年末,深圳村镇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合计157.73亿元,占全部贷款比重87.3%,户均贷款余额仅111.46万元,成为支持区域小微企业发展的一支生力军。
多家村镇银行获得地方政府的表彰,产品被评为“2015年深圳市服务三农双二十佳金融产品”,小微团队被深圳市政府授予“第七届深圳市顾客满意服务明星团队”称号,营业网点获得“十佳公众最满意服务网点”嘉奖等。
三、精心培育,稳健发展
(一)严谨规划,审慎准入管理
村镇银行作为新生事物,规划之初,面对市场的热烈需求,投资者的踊跃申请,深圳银监局冷静应对。根据银监会政策,结合深圳地区实际,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和流程,对村镇银行投资主体、经营场所、业务范围、服务对象等进行了明确界定。严把发起人资质关,要求最大股东必须是银行机构,保持一定的持股比例,并优选具有丰富中小企业服务经验的银行机构作为村镇银行的主发起人,鼓励本地企业、特别是中小街道办企业入股。明确注册地必须是在小微企业集中且金融服务相对薄弱、不发达的区域,以重点解决金融服务空白和竞争不充分的问题。考虑到深圳地区的经济发展及消费水平,提出了相适应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为村镇银行的生存发展设置了较充分的缓冲垫,确保村镇银行这一新型机构顺利起航。
同时积极倡导村镇银行在增资扩股中引进优质民营中小企业作为股东,推动村镇银行股权本地化、民营化,优化公司治理,增强股权稳定性,并借助股东资源拓展市场。截至2016年末,深圳村镇银行民营资本占比已达52.05%。同时,鼓励村镇银行推行中高层员工持股,强化股权激励,留住人才,提升核心竞争力。
(二)差别监管,提升发展空间
考虑到深圳经济发展水平高,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大的特点,深圳银监局因地制宜,调整了部分监管指标限额,如将村镇银行户均贷款余额上限、单户500万元以下贷款余额占比等适当调整,并给予新设立的村镇银行一定的过渡期。同时,视村镇银行发展情况,对盈利性指标、主发起行持股比例等指标,都给予了一定的宽限期。既立足本地,实事求是,发挥监管的灵活性,又给村镇银行创造一个尽量宽松的氛围,帮助其探索适合自身的经营模式。
2016年,针对部分村镇银行关内设点的需求,深圳银监局认真调研,发现随着深圳关内外一体化进程的加快,许多小微企业采用“前店后厂”的跨区域经营模式,村镇银行需要提供跟随服务,且这也有利于改善村镇银行管理半径大、运营成本高的问题。为此,尝试放开村镇银行只能在原关外地区设点的限制,允许成立三年以上且总部在关外的村镇银行在关内小微企业集中的区域设立支行,提升了服务效益和效率。经过多年的探索,深圳银监局已逐步形成了符合深圳实际的村镇银行监管框架,推动了村镇银行的健康发展。
(三)搭建平台,促进稳健发展
村镇银行是为解决金融服务不充分而生的,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其夹缝中生存的状况。为扶持其发展,深圳银监局尝试推动建立了“村镇银行之间、主发起行与村镇银行、村镇银行与先进银行”的交流平台,促进业务协同、资源共享和经验交流。在辖内选取标杆银行,形成示范效应,促进村镇银行取长补短,提高自身竞争力。强化监管联动,与相关监管机构合力,推动村镇银行间抱团取暖,建立流动性互助合作机制。与主发起行联动,督促主发起行科学履职,切实承担责任,在人员、产品、风险控制、科技系统等方面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及时排忧解难,针对财政专户清理政策导致村镇银行存款流失问题,积极向市政府反映,为村镇银行争取了一定的缓冲期。及时进行政策传导,指导村镇银行用足用好政府部门的财政补贴和小微支持惠免政策,助力村镇银行发展。
一枝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村镇银行就犹如一株小苗,只要精心培育,就能深耕方寸之地,散发小微芬芳。回顾过去的十年,是村镇银行从呱呱坠地到蹒跚学步的十年,十年磨练,幼木葱笼。展望未来,村镇银行必将借助改革和政策的东风,轻装上阵、昂首阔步,乘风破浪,直济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