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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临汾银监分局“三项鼓励三项监管”推动村镇银行发展

2017-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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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项鼓励”方面:

    一是鼓励延伸服务触角。一方面鼓励开业半年以上,公司治理良好,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的村镇银行在乡镇地区设立支行,截至目前,临汾辖内村镇银行设立支行7家,全部设在乡镇地区;另一方面通过配备流动服务车下乡服务、设立助农pos机具等形式,持续扩大农村基础金融服务覆盖面。

    二是鼓励金融产品创新。鼓励村镇银行针对各类贷款需求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创新金融产品,如洪都村镇银行针对意向安装光伏发电设备、符合并网条件客户推出了“光伏贷”产品,尧都惠都村镇银行针对指定小微商圈推出了“新百汇秒贷”产品,全方位满足各类贷款需求。

    三是鼓励承担社会责任。引导村镇银行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获得社会认可。如尧都惠都、汾西太行和侯马太行村镇银行积极打造“免费银行”,办理所有存、取、转业务手续费全免,最大限度让利于民;各村镇银行在高考期间为考生免费发放纯净水,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做好“农村金融知识宣传周”、“金融知识进万家”等活动。

    “三项监管”方面:

    一是加强法人治理监管。参加村镇银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针对村镇银行法人治理方面的不足提出监管意见,督促村镇银行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

    二是加强合规监管。要求村镇银行坚持市场定位,确保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占比、户均贷款余额等符合相关要求,严禁发放跨区域贷款,严禁违规开办同业、票据业务;督促其根据自身发展需要逐步健全内控制度,修订完善各项业务操作流程,提高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三是加强落实整改。针对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和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和整改台账,跟踪督促村镇银行整改落实,防止同质同类问题屡查屡犯。





  • 来源:临汾银监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