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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松阳恒通村镇银行与国地税签订“税银征信互用合作协议”

2018-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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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月17日上午,松阳县国家税务局、松阳县地方税务局、松阳恒通村镇银行三方共同签署“税银征信互用合作协议”。县国税局副局长雷永利、县地税局副局长王海伟、松阳恒通村镇银行董事长夏丽云和行长苏卫红及三家单位相关成员出席了签约仪式。

    会上,恒通村行董事长夏丽云、国税局副局长雷永利、地税局副局长王海伟就三方合作项目做了重要讲话。三方以纳税信用等级评价为基础,合理利用企业纳税信用信息,支持诚信纳税的小微企业发展,促进税务系统纳税信用信息与银行征信体系增值利用有效结合,鼓励守法经营、诚信纳税,倡导珍惜信用,共同防范风险。税银征信互用介绍:

    恒通村镇银行以纳税信用信息为基础,对无不良纳税信用记录、纳税信用等级B级(含)以上和年纳税额5万元以上的成长型小微企业提供信用贷款等融资产品。(个体工商户及“个转企”纳税人的纳税额可不做要求)。

    纳税人可享受的优惠:

    在许可范围内,恒通村镇银行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少贷款办理程序,提供融资绿色通道。在授信期限、贷款限额、贷款利率等方面提供优惠。具体的实施办法该行正在拟定中,近期将在“松阳地税”微信公众号公布,请继续关注。

    关于信用等级评价:

    纳税信用等级评价是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就纳税人在上一年度的纳税信用评定的级别。纳税信用等级评价每年开展一次,分A、B、C、D四个等级。具体管理办法可查看《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查看路径:松阳地税微信公众号—微查询—信用等级)。



  • 来源:浙江松阳恒通村镇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