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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莒南村镇银行成功发放莒南县首笔抵押登记公证贷款

2018-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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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近日,山东莒南村镇银行成功发放莒南县首笔抵押登记公证贷款400万元,这是莒南村镇银行在强化金融产品创新、深入贯彻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村“三权抵押”改革发展的一次成功尝试。

    根据莒南县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制定公证处为农村个人私有房产等财产抵押抵押登记机构的通知》相关文件,个人私有房产、土地、房屋租赁权、猪羊牛舍和种植大棚等财产可在公证处办理抵押登记公证。在领会文件精神的同时,莒南村镇银行积极对接县公证部门,出台《山东莒南村镇银行抵押登记贷款公证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与流程。

    在实际开展“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万户行”过程中,我行走访并对接山东福安电气公司,经调查该企业因承接国家电网工程,准备购进一批断路器,经营流动资金出现了“缺口”,由于缺乏可登记的传统抵押物,企业处于贷款“担保难”的困境,企业负责人赵某心急如焚。为解决企业融资难题,我行提出是否可用企业名下集体土地进行公证抵押贷款,在征得企业同意的前提下,及时与公证处进行对接。由于从未办理此类公证抵押贷款,该笔公证贷款得到县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积极配合,经各方共同努力,该笔贷款成功办理抵押登记公证。用不到五个工作日的时间,莒南村镇银行成功为该企业发放授信贷款400万元。这是莒南县首笔农村集体土地抵押登记公证贷款,在有效保证银行债权的同时,有效化解了企业生产经营融资的“燃眉之急”。

    开展农村私有财产类公正抵押贷款,有助于唤醒农村“沉睡资产”,推进“三农”信贷担保结构优化,下一步,莒南村镇银行将积极以农村私有财产为载体,进一步创新探索金融服务“三农”的新产品、新模式,切实解决贷款“担保难”的问题,发挥带动引领作用,更好地助力乡村振兴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