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地处西南滇北的石林而言,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真真切切地成为企业一分含金量十足的“减税大礼包”。7月31日,昆明石林中成村镇银行(以下简称“该行”) 收到2019年国税局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退税款项39.65万元。至此该行申请的退税款项已全部完成。
自今年1月份起,该行紧遵循、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的优惠政策要求,以及《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昆明兴铁混泥土构件有限公司等8户企业相关业务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的确认书》(昆发改规划〔2016〕499号)的文件要求,确认该行主营业务收入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第1页第一项第(一)款国家鼓励类产业所指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版)(2011年本)》中第三十项“金融服务业”第2款“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产业,对应该行的收入为“农户贷款利息收入”和“农村企业贷款利息收入”,2019年该行以上两项收入分别为7,807,685.3元和184,308.26元,共计7,991,993.56元,占所有收入总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的“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确认)共计11,193,726.22 元的71.4%,大于70%的要求,可以按照西部大开发政策享受企业所得税率由25%减按15%税率缴纳,2019年该行“应纳税所得额”为3965170.35元,应享受减免所得税优惠396517.04元。
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对该行来说,就像是获得了“助推剂”。它为促进该行经济实力全面提升和强化内生发展动力,以及抗风险能力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同时该项政策优化了西部地区的营商环境,得到国家政策的扶持,该行在今后的发展道路上更加坚定、更有信心,通过全行员工的共同努力下,该行将迈向更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