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于2021年9月27日收到中国人民银行鹰潭市中心支行国库科文件《中国人民银行鹰潭市中心支行关于开展地方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的通知》,根据文件要求,运营管理部积极制定相关方案并准备所需资料,于10月13日将申请表及资料提交人行国库科。经人行鹰潭中支审查,我行于10月21日取得认定结果如下:具有鹰潭市级、月湖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资格;具有鹰潭市级、月湖区、信江新区、龙虎山风景名胜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非税收入收缴代理银行资格。
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资格的认定将进一步提高我行的社会影响力,我行将积极对接接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拓展财政业务,不断提升我行的服务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