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委员会、自治区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016〕10号)和《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南发〔2016〕14号)精神,南宁市供销社积极探索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自2017年以来,与南宁江南国民村镇银行合作,在乡镇供销合作社为农综合服务平台创建“三农金融服务室”24个,2021年发放贷款12436.5万元,同比增长5.67%,贷款笔数1773笔,其中:方便贷5718万元1014笔、农户贷6648.5万元752笔、创业贷70万元7笔,开办储蓄卡3705张,同比增长38.95%,存款余额30672.4万元,同比增长47.4%,贷款和存款再创新高,为基层农村群众发展生产提供信贷支持,助力乡村振兴。
一是贴近农村需求,创新信贷种类。“三农金融服务室”为农民群众办理了“方便贷”和“农户贷”两种贷款模式,方便贷主要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用于日常生活消费的信用贷款,贷款额度为5万元,期限3年;农户贷主要为从事种养殖的农户提供贷款,贷款额度10万元,期限1年。两款信贷种类手续简便、审批快,能够满足农户日常生活和种养殖“短平快”的资金需求,受到广大农户的欢迎,使贷款需求持续上升。二是提高服务质量,满足群众需求。“三农金融服务室”通过建立村级联络员制度,深入乡镇村屯开展宣传“三农”金融服务知识,使“三农金融服务室”成为当地农民群众家喻户晓、信赖放心的金融网点,促进群众开卡数、存款额持续增长。三是规范运营管理,防范经营风险。乡镇供销社与南宁江南国民村镇银行创办“三农金融服务室”,由乡镇供销社负责免费提供经营场所,介绍当地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客户资源,按合同约定比例收取利润提成,南宁江南国民村镇银行负责经营场所的装修,金融设施设备的安装,独立开展金融服务业务,乡镇供销社不承担发放贷款和吸收存款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