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借款人刘某某(54岁,离异单身)原在义乌从事铜铝建材批发十余年,有良好的资金底子。2020年,他将生意交由儿子打理,自己回到缙云与前妻姚某某在仙都经营民宿,并于同年年末向我行申请30万元信用贷款。然而,受三年疫情冲击、行业竞争加剧及地方政策扶持削减等多重因素影响,民宿长期亏损,导致刘某某投入的本金难以回笼,贷款利息亦无力偿还。利息逾期后,刘某某拒绝配合我行工作,尽管民宿在节假日仍有可观收入,但其拒不用于偿还利息。由于该笔贷款为信用单签贷款,民宿实际登记在姚某某名下,而姚某某自身已经是债台高筑,贷款资金也大多投入到民宿的装修,其本身既无代偿能力亦无代偿义务。目前贷款合同期限至2027年,若走常规诉讼程序周期较长,且缺乏有效清收抓手,我行面临极大的处置难度。
二、处置过程
清收过程中尽管我行多次强调逾期对个人征信的负面影响,但刘某某仍以“无力偿还”为由拒不履约;清收人员通过电话沟通、家庭走访等方式尝试建立信任,但借款人态度反复,还款承诺均未兑现。风险合规部通过分析贷款特征,发现两个关键点:一是利率空间,原合同执行利率较高,存在下调空间;二是司法效率需求,该笔合同到期时间为2027年,处置时间过长,需建立快速处置通道以规避借款人拖延战术。并据此制定“利率优惠+赋强公证”组合方案。利率调整换承诺,同意借款人下调利率的需求给予一定利率优惠,换取借款人配合重签合同。赋强公证筑防线,在合同办理过程中追加赋强公证条款,明确“一旦逾期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省去诉讼环节。2025年7月,本行与刘某某完成合同签订,并通过线上流程完成赋强公证办理。
合同重签后刘某某仍多次逾期,我行迅速启动公证执行程序。丽水莲城公证处在资料收集完成的3个工作日内出具执行证书,法院立案庭同步开通快速执行通道,冻结刘某某名下银行账户、微信及支付宝资金。法院发送执行通知书后,刘某某开始拒接电话并隐匿行踪。针对这一情况,总行清收团队展开摸排行动,经过多日连续蹲守,最终在其民宿发现刘某某踪迹,并将其带至法院,最终促成和解。刘某某当场归还部分本金,剩余欠款分多期偿还,并于每个农历年年末再归还部分本金。若再次逾期,银行有权立即申请强制执行全部剩余本息。
三、案例启示
本案例的成功实践,充分印证了赋强公证在不良贷款清收环节的独特优势。与传统诉讼相比,赋强公证显著提升了处置效率,公证机构仅需3个工作日即可出具执行证书,直接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同时,公证条款中明确的“逾期即可申请强制执行”内容同样具有强威慑力,能够有效促使借款人正视还款责任,减少拖延、逃避等行为。
在操作如何中嵌入赋强公证,是本案例带来的重要启示:一是前瞻评估信贷风险:在贷款合同签订(特别是续贷、重组或重签时)或贷后管理过程中,应前瞻性地评估借款人风险,将赋强公证作为风险缓释工具嵌入信贷流程。本案即是在合同重签时成功追加了赋强公证条款;二是善用组合策略:赋强公证并非只能单独使用,在实际案例中应结合其他清收策略灵活运用。本案中,我行精准识别借款人诉求,以“利率优惠”作为谈判筹码和信任建立点,成功换取借款人配合办理赋强公证,形成了“优惠换承诺、公证筑防线”的有效组合拳;三是优化流程衔接:加强与公证机构、法院的沟通协作,建立线上公证、快速出证、执行立案绿色通道等高效衔接机制,是充分发挥赋强公证“提速”作用的关键。本案中丽水莲城公证处的快速响应和法院的快速执行通道即是例证。
未来,我行将进一步优化赋强公证与风险处置流程的衔接,优化其与清收执行的衔接机制,提升不良贷款化解效率,切实维护我行金融债权的安全稳定。
缙云联合村镇银行 谢凯峰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