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密码:验证码:      

辽宁庄河汇通村镇银行党总支支行党支部被授予“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点”荣誉称号

2017-12-29 

大号字】 【中号字】 【小号字】 【打印】 【关闭
  • 2017年12月28日下午,市直机关工委在庄河汇通村镇银行举行授牌仪式,授予庄河汇通村镇银行党总支“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点”荣誉称号。

    在授牌仪式上,市直机关工委书记丁仁权宣读了《市直机关工委关于授予两家党支部规范化示范点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机关工委研究决定,授予庄河汇通村镇银行党总支支行党支部为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点”标兵单位,并予以通报表彰。

    《通报》指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点标兵单位的共同特点是:一是领头人政治素质过硬。二是规范执行机关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三是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有特色。在抓机关党建创新发展上,能够秉承“抓细抓实,常抓常新”的原则,认真结合本部门业务工作实际,制定党建活动创建方案,做到党务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开展,呈现出了党组织“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整体效果。

    庄河汇通村镇银行党总支书记那振海在讲话中要求,各党支部要以此次机关工委“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点”授牌仪式为契机,按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要求,进一步深入扎实地抓好创建工作,要根据当前改革、发展、稳定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充实创建内容。既要体现先进性、导向性、示范性,又要体现科学性、务实性、可操作性,以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用党建工作带来的思想动力、组织活力、社会合力,推进全行各项工作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 来源:辽宁庄河汇通村镇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