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联社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银保监会、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金融精准扶贫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始终把助力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为全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作出应有贡献。2016年以来,内蒙古农信系统累计发放产业扶贫贷款320.5亿元,累计支持39万建档立卡贫困户、90.6万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其中,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24.2亿元、余额16.28亿元,占全区扶贫小额信贷余额的58%。
加强脱贫攻坚理论指导
加强顶层指导。内蒙古自治区联社党委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党的领导推动脱贫攻坚各项任务全面落实。每年多次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会、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推进会、精准扶贫专项调研部署会等会议,学习传达党中央、国务院、银保监会、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专题研究部署全区农信机构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
成立领导小组。为更好地开展金融扶贫工作,内蒙古自治区联社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主任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的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组织体系,实行法人机构金融扶贫“一把手”负责制,切实把脱贫攻坚责任记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做到思想上重视、措施上靠实、力度上加大,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金融支撑。
编印相关书籍。组织编印《金融精准扶贫政策手册》《四项包联制度汇编》等参考材料,并分发至各职能部门和法人机构,使其真正成为干部员工助力脱贫攻坚的“口袋书”,有效提升全区农信系统干部职工对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的熟知度,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加深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理解。
搭建全方位金融扶贫体系
内蒙古自治区横跨东北、华北、西北三大区域,东西直线距离2400公里,南北跨度1700公里,不同地区民风民情迥异,政策执行难以做到一以贯之。内蒙古自治区联社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先后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全面做好脱贫攻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内蒙古农村信用社扶贫小额信贷管理办法》《内蒙古农村信用社支持脱贫攻坚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2018-2020年)》等一系列、30余项本地化制度和指导性文件,结合内蒙古农信工作实际,逐步建成全方位、广覆盖、可持续的贫困地区金融服务体系。
制订“七个百分百”目标。即建档立卡贫困户尽职调查覆盖面、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档面、建档立卡贫困户评级覆盖率、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授信面、符合贷款条件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扶贫小额信用贷款需求满足率、建档立卡贫困户申贷受理回复率、基础金融服务贫困行政村覆盖率均要达到100%。全面开展贫困户信用体系建设,宣扬和培育诚实守信理念,有效满足贫困户融资需求,助力其稳定脱贫。
制订扶贫小额信贷“七专”工作机制。即明确扶贫小额信贷专门对象、专门政策、专门档案或台账、专属产品、专门科目、专用印章、专门宣传折页。力求在制度、产品、流程、标识等各方面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扶贫小额信贷业务,确保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快速落地执行,减少在层层传导过程中的失真、打折等现象,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实行“四个优先”原则。即在整个脱贫攻坚期内,将吸收的存款、内蒙古自治区联社系统内部调剂资金、借入央行再贷款等资金优先满足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扶贫产业项目,优先满足贫困村提升工程,优先满足基础设施建设,优先满足基本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的资金需求,着力增强贫困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地区人民生活水平。
实施“三优五不一降一免”优惠政策。即扶贫贷款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放款,做到不抽贷、不停贷、不压贷及对还款暂时面临困难的扶贫龙头企业不降信用等级、不列入不良信用记录,给予降息和减免手续费等优惠政策。此外,内蒙古自治区联社要求辖内农信机构对到期本息偿付确有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原则上至少安排一次无还本续贷,逾期不列入不良信用记录,不执行加罚息政策。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扶贫对象,通过深入分析和查找不良信用记录形成原因,开展信用救助,有针对性地帮助其重建良好信用。
实现扶贫小额信贷“能贷尽贷”。积极与各地扶贫主管部门对接,签订扶贫小额信贷合作协议。截至2020年4月末,内蒙古农信系统93家法人机构中有81家与地方扶贫部门签订合作协议,开立贴息资金专用账户60个,吸收贴息资金6567万元,开立风险补偿资金专用账户65个,存入风险补偿资金52234亿元,有效保障了金融精准扶贫业务有序发展。此外,内蒙古自治区联社先后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5次扶贫小额信贷督查和整改工作,对对象不精准、用途不规范、“户贷企用”等问题全力督促整改。
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
构建“三位一体”基础金融服务体系。全区农信机构立足贫困地区实际,在原有物理网点县域全覆盖的基础上,充分运用科技和网络技术手段,构建了“物理网点+助农金融服务点+自助银行”“三位一体”金融服务体系,让农牧民更便捷地享受到基础金融服务,较好地解决了贫困地区基础金融服务薄弱的问题。截至2020年4月末,全区农信机构共有旗县级法人机构93家、营业网点2307个,共设立助农金融服务点8844个,布放POS机20760台、ATM4592台,基本实现全区802个乡镇和8755个行政村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其中,在全区57个贫困旗县设立助农金融服务点7700个,为农牧民提供转账、小额取现等基础金融服务,并代理发放涉农(牧)补贴,代收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费等,进一步拓展“三农三牧”金融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将382个助农金融服务点升级为集普惠金融便民点、金融知识普及点、电商交易服务点、便民信息传播点、信贷服务办理点、综合整治高利贷宣传点功能于一体的“农信驿站”。
扎实做好诚实守信宣传教育工作。全区农信机构持续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等活动,重点向农牧民宣传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加强诚实守信宣传教育。积极与乌兰牧骑合作,广泛开展“乌兰牧骑颂金融”活动,通过“文艺搭台,农信唱戏”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金融知识宣传活动。截至目前,全区农信机构共开展普惠金融讲座829场;46家农信机构与当地乌兰牧骑合作,开展宣传演出93场,开展草原轻骑兵宣传活动656次。
做精做细精准扶贫工作
创新推出扶贫专属模式和专属产品。内蒙古自治区联社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研发推出4类脱贫攻坚信贷服务模式、12款脱贫攻坚专属信贷产品。其中,在产业带动扶贫模式下推广“产业扶贫贷”和“融通仓”两款产品;在产业链核心企业增信模式下推广“产业链扶贫贷”产品;在能人兴业扶贫模式下推广“帮扶贷”和“手拉手扶贫贷”两款产品;在精准扶贫模式下推广“精准扶贫小额信用贷款”“两权贷”“兴畜贷”“补贴贷”“救急贷”“助保贷”“稳居贷”7款专属信贷产品。特色扶贫模式和扶贫产品的推出,不仅提高了金融扶贫的精准度,还拓宽了农信机构的业务发展面。
积极主动践行社会责任。在内蒙古自治区联社的倡议下,全系统开展“爱心扶贫”工程,采用“以购代帮”方式销售当地油麦、小麦、葵花、大豆、菜籽、胡麻等特色农产品,年均销售额约500万元,有效带动贫困户增收致富。组织全系统定点帮扶82个贫困村,派驻驻村干部146名、扶贫第一书记29人,提供或协助提供就业岗位297个,累计安排贫困户就业432人;帮扶贫困地区学生1275人,累计捐赠助学金355.57万元;支持自主生产贫困户2235户,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978.68万元。截至4月末,内蒙古农信系统全部定点帮扶贫困村贫困户数量从3998户下降至46户,定点帮扶成果斐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