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农商银行镇江分行成立以来,始终以打造“环境安全度、经营诚信度、消费满意度”为己任,针对“安全、质量、服务、价格、维权”五个方面问题,严格制定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执行工作标准,全力争创放心消费先进示范单位。
以安全为基,加强消保工作组织领导
根据监管部门及总行关于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一系列指导意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要求,银行从人员、目标、考核等方面,明确了相关职责、工作内容和履职要求。成立了金融消费权益保护领导小组,行长樊建国任组长,副行长刘嫣、夏斌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部,明确综合部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牵头管理部门,负责辖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组织推动、安全管理、沟通协调、监督检查、总结报告等工作,并按要求建立客户投诉处理、个人金融信息保护、信息披露、金融消费纠纷重大事件应急预案等制度,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长远发展。
以诚信为本,依法依规履行应尽义务
一是充分履行告知说明义务。充分保障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开展业务能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以显著方式向金融消费者及时、真实、全面告知说明金融产品或服务的关键信息,充分揭示风险。二是充分履行个人金融信息保护义务。积极保障金融消费者的隐私权。收集、传输、加工、保存、使用和对外提供金融消费者个人金融信息,严格遵守人民银行和总行有关规定,加强保护措施,确保信息安全。三是充分履行公平交易义务。积极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充分尊重消费者人格,平等公平对待顾客。充分尊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合理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不附加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进行不适当销售、不使用格式条款减轻或免除己方责任,把严格执行收费管理规定作为严肃的纪律性要求。
以满意为尺,打造标准化服务流程
制定厅堂标准化服务流程,统一服务方式和服务话术,确保客户从进门办理业务到业务处理结束各环节无缝对接。制定从金融消费者投诉受理、处理、回访全流程内部标准化制度,能够确保及时、高效、妥善受理、处理金融消费者投诉。能够针对同业金融消费者的投诉进行系统性分析,建立典型案例和投诉数据库。能够积极配合人民银行及相关监管部门进行金融消费者投诉受理、处理工作。接到客户投诉,能够及时核查并妥善处理,主动与投诉人沟通,化解矛盾。
以专业赋能,着力提升全员业务能力
一是将专业素质培训作为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每天培训、每周测试、每月考核,通过专业知识和技能提升,提升保护消费者权利的意识和水平。二是加强管理人员培训。将服务客户、接待技巧、投诉解答、自身廉洁等作为重要内容作为管理者培训班的重要内容,促使其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更好地履职守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