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蕲春农商行城关支行柜员周欣以高度的警惕性、规范的操作流程与高效的警银协作机制,成功拦截一起资金来源不明交易,切实筑牢金融安全防线,守护人民群众资金安全。
事发当日,客户王某前往城关支行柜台要求提取现金1万元,称该笔款项为“朋友还款”,计划用于房屋装修。办理业务过程中,柜员注意到该账户存在多项异常:长期无交易记录,近期突然出现试探性小额进出账,随后跨行转入1万元并急于柜面取现。此类交易模式与常见洗钱手法高度吻合,且转账方行名标注为“不受理个人业务”,进一步引起警觉。
依据《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2〕第1号)第七条规定,对于洗钱风险较高的情形,金融机构应当开展尽职调查,了解客户的资金来源和用途。
柜员随即对客户进行进一步询问。客户起初声称款项来自数月前合伙经营的电商朋友还款,后改口称为“昨日向朋友借款”,并提供了所谓“朋友”的手机号码。然而当被问及装修房屋的具体地址时,王某言辞闪烁、神情不安,所提供号码也未经实名认证。综合多项风险特征,支行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稳住客户的同时,迅速联系公安机关,并向县行运营服务部报告。
警方赶到后,支行积极配合提供客户信息与交易流水等关键资料。在证据面前,王某最终破防了,承认并不清楚该笔资金的实际来源。目前,该客户已被警方依法带走调查,涉事资金也已按法定程序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值此全国上下持续弘扬宪法精神之际,蕲春农商行在此温馨提示:每一位公民都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金融秩序,做遵规守法的好公民。《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我们呼吁广大客户,如发现账户出现来源不明的资金,请立即停止操作,主动向银行或公安机关说明情况,积极配合处理。这不仅是保护自身权益的必要之举,更是履行公民责任、共同筑牢金融安全防线的重要行动。让我们携手努力,守护好每一份合法财产,共建诚信、安全、稳定的金融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