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桥村镇银行是在国家政策引导下,陇南市人民政府与兰州市人民政府协商并达成协议,由兰州市商业银行和武都区信用联社两家金融机构共同发起设立,同时吸收当地3家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和10户自然人入股,共同组成设立的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注册资金800万元,全部为投资股形式入股。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我行建立了股东大会,选举了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制定了公司章程,明确了股东、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的权利和义务。全行目前共有24名员工(其中从当地新招聘大专生18名)。
我行的经营宗旨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自主开展各项业务,主要为本行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我行的市场定位是开业初兰州市商业银行李治文董事长为我行确立了“立足地方、服务村镇、坚持微小、发展经济”。
根据我行的市场定位,并结合陇南市武都区信贷时常实际,研究开发了十类适合农村经济发展需求的贷款业务新品种,突出体现地方银行特色,满足支持“三农”经济的不同资金需求。
这十类贷款是:春耕生产扶持贷款、外出务工人员贷款、农村贫困家庭助学贷款、农村种植、养殖业专项贷款、农村土畜产品产供销贷款、中药材种植、加工、销售专项贷款、农田水利设施配套贷款、农业生产机具专项贷款、农村个体经营户流动资金贷款、农村复转军人创业贷款。在开办上述贷款业务的同时,我行还结合城镇信贷需求实际,开办城镇下岗职工、复转军人创业贷款和城镇个体工商户流动资金贷款。
武都金桥村镇银行成立,是陇南市贯彻落实银监会放宽农村金融机制创新政策,支持和引导银行资本、产业资本和民间资本投资农村,促进农村形成投资多元、种类多样、覆盖全面、结构合理、服务高效的银行业金融服务的重要举措;是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机制不完善等问题的有效途径。标志着武都深化金融改革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同时,必将为武都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为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